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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著《物权法与森林法知识读本》简介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0-12-01

《物权法与森林法知识读本》一书,由周训芳、向佐群、罗泽真、徐丰果、诸江编著,中国林业出版社2007年版。

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于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对林业行政管理将产生重大的影响。《物权法》明确了林业物权的归属和利用,设定了森林、林木、林地、沙地、湿地、野生动植物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范围内的自然资源之上的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财产权利范围,同时也意味着规定了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所享有的公共权力的基本界限。林业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5部法律,或多或少都涉及到了林业物权问题。其中,《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林业物权的条款最多,在林业物权保护中地位也最为重要。此外,在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退耕还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等也涉及到林业物权问题。《物权法》实施以后,传统的林业行政管理模式将遇到挑战。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要充分树立起林业物权观念,注重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林地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地地役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权等林业物权,广泛运用林业行政指导、林业行政补偿、林业行政合同等手段来行使林业行政管理权。目前,全国正在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林权制度改革的目标,在于充分保障林区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物权法》将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践中,如何运用《物权法》来灵活应对面临的矛盾与问题,统一规范全国的林权登记工作,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和其他林业物权,显得十分迫切。在林权制度改革实践中,应当运用《物权法》来促进国家的生态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各地制定的森林资源流转办法,以及林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也应当与《物权法》的规定相衔接。

本书以林业物权为主线,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主要结合《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内容,同时兼顾其他的林业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物权和林业物权进行了系统的介绍,展示了以物权法为指导的林业物权的全貌。

    本书由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作序。共分七章:第一章、物权和林权,第二章、所有权与森林资源所有权,第三章、用益物权与林地用益物权,第四章、担保物权与森林资源抵押,第五章、不动产登记与林权登记,第六章、征收、征用与林地的征用、占用及补偿,第七章、物权的保护方式与林权保护。